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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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作者:省司法厅
关于印发《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
“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律师协会党组织:
根据省委、省政府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现将《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律协党委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
“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厅党委决定,在2012年集中一年的时间,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为主题,团结动员全省律师,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不断彰显律师行业职能作用,促进全省律师事业发展,为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主要目标
坚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的重大机遇,动员组织全省律师团结一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优异成绩,努力提高律师工作水平,形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凝神聚力提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律师“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充分调动和激发他们的“先”、“优”意识和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提振精神、锤炼党性,形成发展合力,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的工作斗志,全面做好律师行业各项工作,投身到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
(二)争创业绩促跨越。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 “行业第一”、“发展第一”、“服务至上”的观念,为深入实施“两圈一带”、“一主两副”、“一红一绿”两个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和荆州“壮腰工程”建设等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为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区域发展,为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为湖北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三)兴办实事惠民生。动员组织全省律师深入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结合基层实际,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职能优势,积极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水平,使尽可能多的群众能够享受均等化的法律服务资源,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四)服务群众转作风。全省律师行业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党员律师要时刻牢记 “六民要旨”,准确把握党和群众的“九大关系”,切实转变作风,在一线砥砺品质,在基层锤炼作风,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不断增强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的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五)夯实基础添活力。进一步强化固本强基意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基层党建三年规划,不断加强“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抢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机遇,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加大党员活动室、党旗、党支部牌子、党建宣传橱窗和党员电化教育的“五个一”建设力度,实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为在全省律师行业掀起“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的高潮,以增强党员律师党性意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立足岗位争创新业绩为重点,围绕“修党性、强基层、创业绩、树典型”,重点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省律师行业广大党员律师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理论,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党史书籍,组织一次党史学习交流会,安排一场党史专题讲座,开展一次党史知识测试。不断增强党员律师的党性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更好地凝聚发展共识,为律师行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通过组织为先烈扫墓、瞻仰党史遗址、学习交流会、革命传统报告会、红歌演唱会、“对照誓词查信念”等系列活动,激励全体党员律师用革命先烈的精神来磨砺意志,锤炼乐观坚强的心理素质,培养拼搏勤勉的作风品质,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广泛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广大律师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积极参与“我为党代会建言献策”活动,深入调研,充分征询和吸纳群众意愿,向党代会报告起草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广泛开展律师行业“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新闻宣传,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展现普通人和平凡人身上的道德闪光点。
(二)开展“律师走基层、联群众,促科学发展、促社会和谐”活动。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突出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突出知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一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三万”活动成果。重点组织好律师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进行矛盾纠纷大排查,送法下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印发“法律服务连心卡”和解答法律咨询、走访慰问困难户等活动。二是拓展和深化“法律直通车”服务工作。推动“法律服务直通车”向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延伸。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员工管理、销售、合同文本、法律文书、法律纠纷处理、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三是开展法律援助优质服务活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全面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组织律师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每名律师必须办理2起法律援助案件,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四是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信访和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工作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体系,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运行、沟通协调、经费保障、激励约束等长效机制。五是认真办理重大影响法律事务。既发挥律师在办理重大影响法律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又严格规定引导、教育、监督他们严格依法执业,维护社会稳定。六是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每名律师必须联系2家以上企业,开展专项法制宣传,为企业法律体检,进行风险评估,防范法律风险,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三)开展“五亮五比五创”活动。全省律师行业要继续深化以“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点评、亮评议”,“比素质、比干劲、比奉献、比创新、比作风”,“创一流部门、创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五亮五比五创”活动,不断更新“亮”的项目,丰富“比”的内容,拓展“创”的形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觉到新变化、新气象。突出抓好律师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的要求,组织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开展好新一轮公开承诺。把握公开承诺、认真践诺、组织评诺三个重要环节,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措施,实现创先争优的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四)开展“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活动。突出转变作风、优化环境、狠抓落实、服务发展的工作重点,巩固和深化治庸问责工作成果,开展“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活动,大力倡导真抓实干之风,把广大党员律师的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落实到解决实际问题上来;开展“万人评窗口”活动,把话语权和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把工作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的阳光监督之下,以评促服务、以评促作风、以评促效能;开展树选典型活动,集中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律师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一是规范律师事务所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保障律师事务所合法、有序运行;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律师和其他人员的管理,监督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断提高律师执业水平,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律所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把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作为实施品牌化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律师文化建设调研和研讨,每个市州律协选择1—2个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文化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循序渐进地推进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努力把律师行业打造成为文化建设高地。三是大力加强律师党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落实“五个一”的工作任务。要组织召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制定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组织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检查考评,培训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表彰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断加强律师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为律师行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夯实基础,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六)开展“激情跨越·璀璨荆楚”系列成果展示活动。在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前后,配合省厅举办全省律师行业“激情跨越·璀璨荆楚”系列成果展,全面展示我省律师工作成就,深入挖掘、集中推出一批律师行业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切实增强广大律师的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
四、活动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2年2月份开始,至2012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推进实施、成果运用和评先表彰四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份以前)。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学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全省律师行业“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配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对全省律师行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党组织都要层层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并报省律师行业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楚天律师》网站要开设专栏,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推进实施阶段(3月至10月)。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以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三八”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 “三抓一促”活动,深化“五亮五比五创”活动,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开展“激情跨越·璀璨荆楚”系列成果展示活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全面深化各项活动,掀起活动新高潮。
(三)成果运用(11月至12月)。党的十八大后,全省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认真总结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把在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立足岗位创业绩、树立典型营造氛围等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
(四)评先表彰。将全省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作为“七一”表彰的重要依据。在适当的时机对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集中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厅成立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马安骏同志任组长,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邓传荣,省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会长岳琴舫任副组长,省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厅律师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律师行业“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整体谋划、工作推动、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党组织都要成立“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实施方案,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督导,注重协调。学习实践活动必须坚持做到一个步骤不减、一个环节不漏、一个要求不降。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和所属各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防止活动走过场、出偏差。要把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基层党建考评内容,作为基层党组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打造亮点,鼓励创新。要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验,鼓励各单位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方式方法进行大胆探索,有效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优势,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重视和加强富有特色的活动载体建设,努力打造活动亮点和品牌。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活动动态,深入挖掘和培育树立基层先进典型,善于发现、及时总结基层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充分彰显和展示活动成效,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正确处理主题实践活动与律师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加强统筹兼顾,坚持整体推进,把主题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及律师行业科学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